Rule of Law
Language: In Cantonese
Speaker: Prof. Tai Yiu Ting Benny
Synopsis
經歷「雨傘運動」,港人對法治有了更深的認知,但也出現了對法治的不同甚至是相互衝突的理解。有認為法治最重要的就是守法,因公民抗命行動是違法行為,故是有損法治。亦有認為法治最重要是確保法院的司法權威,故不遵法院頒布的禁制令,對法治做成傷害很大,即使是公民抗命的行為也沒有例外。但也有認為法治的目的是要規限政府權力及實踐公義,故以達成這些目的的公民抗命行為,對法治並沒有太大的影響,反是實現法治的行為。究竟這些對法治不同的理解是否真的存在衝突或能否共存呢?講者會引用法律發展模式的理論去重新審視法治與公民抗命的關係,而法律文化的演變是法制發展以至對法治詮釋背後的動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