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學部門及書院可以按照《提交大學通識科目的指引》,提出新的可持續發展目標通識課程(SDG-GE)或對現有課程的修訂。與SDG相關的課程建議書須通過GECPI系統提交,並須獲得相關部門和委員會的認可,再由大學通識教育辦公室和學院委員會進行審核。建議書於每年審核一次,關於提交截止日期的詳細資訊可以參考系統中的資訊。有關詳細的指引,請參閱:提交通識新科目 | 香港中文大學 – 大學通識教育。